为优化单县能源结构布局,完善区域交通配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规定,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就“单县圣华石油制品加油站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及石油制品经营范围等内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单县圣华石油制品加油站项目。
拟建设地点:单县境内(具体位置以附图为准,拟选址于交通干道沿线,符合加油站行业布点规划)。
用地性质:拟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建设规模:拟建站房、罩棚、储油罐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经营车用汽油、柴油等石油制品。
二、规划符合性初步分析
经初步核对,该项目拟选址位置与《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加油站布点专项规划相衔接,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但最终方案须以正式审批为准。
三、石油制品经营相关要求
该项目经营的石油制品(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应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及环境评价批复。石油制品储存、销售过程中须落实防渗漏、防爆、防污染措施,确保周边居民及环境安全。
四、征求意见内容
五、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反馈途径:
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项目规划选址及石油制品经营所涉资源规划事项,不替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查。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后续手续,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可依法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
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